中共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03-26 14:41   区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9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党组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落实落细。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标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14个子项问题,提出了41条整改措施,逐条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制定后,局党组全程跟踪落实,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讨,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严肃追责问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核实确认存在的,局党组通过对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开展提醒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压实责任;为防止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回潮反弹,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及住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绿化行业管理,严格压实绿化工程监管责任。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健全学习内容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系统梳理绿化工程等工程领域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编撰《住建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手册》,方便工作人员学习、调阅和执行。巡察整改以来,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交流研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2)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排查已竣工绿化项目的养护现状、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杂草清理、苗木修剪及缺株死株补植。严格规范绿化占用审批管理,建立绿化养护单位参与审批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施工损毁绿化苗木,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办理绿化占用审批29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绿化养护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及时完成绿化工程移交养护,2024年1月对符合移交条件的6个绿化工程组织现场验收,同步移交管护单位并常态化养护。出台《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细则》《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管理实施意见》并严格执行,切实防范“重建设轻管理”问题。

2.强化职能职责履行。

(3)压实绿化工程业务主管责任。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议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规范代建单位管理,制定《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代建范围、各方职责、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具体

要求。全面开展绿化工程招投标自查自纠,对2017年以来承建的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逐一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完善招标文件审查机制,建立房屋市政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会商机制,累计对4个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开展审查。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4)深化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局党组主动认领专项整治开展不扎实责任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并明确后续工作要求。开展绿化工程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建立问题项目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并跟踪销号,涉及7个项目的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督促7个问题现场整改,扣除2个因苗木枯死的项目的工程质保金。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的问题

4.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5)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监督审查机制,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服务单位确定、签证变更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并对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完成绿化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涵盖绿化工程在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操作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共问责处理6人。

(6)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结合权力责任清单,梳理园林绿化领域廉政风险点11个,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27条。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巡察整改以来,共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涉及绿化工程研究的党组(扩大)会议4次,研究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事项10个。通报巡察及绿化专项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结合行业典型案例开展以案示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5.严格规范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

(7)强化招投标文件审查。针对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房屋市政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会商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对4个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了18条修改意见,并组织公开招标。

(8)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承建的政府投资绿化工程合同签订情况,建立合同台账,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完善《贵池区住建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合同签订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经办科室、监审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合审核的合同会签制度,重点审查合同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质保期限等关键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建立合同履约跟踪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2023年以来新签订的5个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全部实现规范签订、按期履约。

6.加强施工项目监管。

(9)完善项目验收程序。修订《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细则》,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流程,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和现场的审核把关。针对1个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验收。针对验收把关不严导致苗木枯死的问题,责令工程施工单位完成苗木补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10)规范工程款拨付管理。全面摸排系统内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追回4个涉及绿化工程的政府投资项目超拨的工程款。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通报工程款拨付流程不规范的相关情况,明确后续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工程款拨付审查制度。

7.提升绿化管理养护水平。

(11)完善绿化养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机制,对养护期满、通过终验的绿化工程及时移交至养护部门,确保绿化工程在缺陷责任期满前后实现“无缝衔接”。完成7个绿化工程项目存在苗木枯死等相关问题整改。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对7个缺陷责任期满的绿化工程项目开展绿化专项测绘,根据测绘结果结算工程质保金,按照规定程序移交至养护单位管理。

8.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12)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核实巡察反馈的问题,对1名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完善《贵池区住建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绿化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档案管理要求。

(13)规范项目资料管理。规范本部门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落实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提升项目资料管理规范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完成5个绿化工程竣工项目档案归档工作。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14)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修订《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2023年以来,针对包括绿化工程在内的工程类事项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9次,集体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84个,涉及项目立项、招标方式确定、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程序规范、记录完整。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并巩固成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管权、管事、管人等重要方面,紧抓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环节,着力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新修订的制度为基准,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依制度行事、靠制度运行的长效机制。在严格执行制度方面,坚定不移地强化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突出关键环节的制约作用。严密构建制度体系,使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形成遵循制度、严守规矩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加强督查问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持之以恒地整治“四风”问题,并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引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6-22023918;邮政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电子邮箱:czsgcqzjj@qq.com。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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