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城市绿化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03-26 14:35   区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9月22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0月24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旅游区成立城市绿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旅游区党工委对照绿化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制定4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工作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旅游区党工委坚持严的总基调,明确旅游区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边整改、边总结,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1. 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1)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

(2)学用紧密结合。将理论学习和旅游区发展实际有机结合。通过对绿化工程建设全过程问题收集整理,形成《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绿化工程管理调研报告》。完善绿化养护管理机制,进行提级管理,将原杏花村集团公司发包的两个标段整合成一个标段,并由管委会发包和管理,加大管理力度。

2. 强化党工委主体责任

(3)强化主体责任。调整充实了旅游区工程和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出台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行为。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工作专班会议3次、工作推进会8次,开展现场督查3次。

3.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4)开展绿化专项自查自纠。针对旅游区2017年以来组织实施的8个绿化工程项目,安排纪工委、园林管理局、杏花村集团公司、管养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照绿化工程项目验收图表进行全面梳理复核,查清8个绿化工程项目苗木缺棵情况,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目前8个项目的现场整改均已完成。

(二)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4. 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

(5)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绿化工程的全过程监管。调整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和园林养护的组织管理;修订旅游区绿化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出台《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旅游区绿化工程管理,提高绿化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对巡察反馈苗木缺棵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完成补植,纪工委对3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压实纪工委绿化工程监督职责。组织旅游区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增强旅游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将绿化工程领域专项督查纳入纪工委年度督查清单中,共开展3次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纪工委全程对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变更、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旅游区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筑牢廉洁防线;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3条。

5. 从严规范招投标

(7)进一步规范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等制度。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在党工委会议上进行专题通报。制定《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流程,巡察整改以来,旅游区2个绿化项目均严格依照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履行招投标手续、签订合同。

(8)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旅游区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绿化工程相关制度,加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对8个绿化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档案资料不全的4个项目,落实具体工程管理人员补齐缺失的工程项目资料并归档。

6. 加强绿化项目施工监管

(9)加强绿化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制定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组织旅游区纪工委、园林管理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成立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小组,对巡察反馈的5个绿化工程项目现场苗木缺棵问题,补种苗木后进行再验收,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闭环监管。党工委安排副书记牵头,抽调旅游区纪工委人员、园林局、集团公司人员成立复核专班,对绿化工程现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10)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对巡察反馈的2个绿化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进行核实,将1名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召开园林绿化管理业务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业务人员业务管理能力;制定《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款支付行为。

7. 严格落实绿化养护监管职责

(11)进一步加强绿化养护的监管。督促养护单位对巡察反馈的4个项目枯死苗木进行补植;对2017年以来的8个绿化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4个项目苗木缺失问题,责成养护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根据旅游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和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要求,督促绿化养护单位做好园林养护工作,并定期开展绿化养护考核,强化养护监管责任。

8. 严把财务审核关

(12)进一步完善财务手续,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工程项目签证变更等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绿化工程项目财务资料进行梳理,督促施工和养护单位完善财务手续。

(三)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情况

9.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13)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规范绿化工程领域管理工作。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严格执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集体决策机制与程序。党工委在整改期间召开8次会议,研究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变更签证等工作;纪工委对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的落实情况开展3次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学习,确保履行职责到位。常态化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贯彻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紧扣建章立制抓长效,确保整改成果巩固到位。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完备的内控制度、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遵规守纪抓落实,推进旅游区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严肃各项纪律和规矩,以抓好城市绿化工程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旅游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旅游区绿化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推进旅游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6-2216800;邮政地址:池州市福康路1号;电子邮箱:czxhcgwh@qq.com.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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