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贵池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青、陈某武等30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09-02 15:34   池州市检察院  

8月15日,贵池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抢夺枪支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18个罪名,依法对被告人陈某青、陈某武等30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陈某青、陈某武兄弟二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利用偷运木材等方式非法敛财,多次实施群体性械斗。2003年以来,陈氏兄弟涉足林场竞拍、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领域,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之后,陈氏兄弟二人先后成立某矿业公司,入股某混凝土公司,利用所谋取的利益作为违法犯罪的资本,完成从“以黑护商”到“以商养黑”的转变,最终形成了以陈某青、陈某武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案案发后,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贵池区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4位检察官和多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精英办案团队。先后十余次奔赴案发地,提前介入,多次向侦查机关发出提前介入侦查和继续取证意见书,引导侦查取证。

该案卷宗多达146册,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办案团队全体人员主动放弃双休日和下班时间,“5+2”“白+黑”,连续加班1个多月,先后召开6次检察官联席会议,赴省院进行专题汇报,确保准确、及时、有效打击涉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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