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俊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

03-09 15:44  

2020年6月28日,经池州市监委批准,贵池区纪委监委对贵池区建筑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焦俊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焦俊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焦俊平身为中共党员、国家机关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损害了党员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贵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焦俊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时责成区住建局依法解除与焦俊平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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