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池州市贵池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07-10 11:53  

增强监督实效  提升治理效能    

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池州市贵池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池州市贵池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区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职、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监督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举办5天读书班,精选7个调研主题,开展7次集中研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典型案例教育,集中学习李夏等同志先进事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27个,制定整改措施37条,以严实作风推动了主题教育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在实处。持续深入推进“三查三问”,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聚焦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扶贫领域46人、环保领域16人,“一案双查”2起6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审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2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区委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聚焦“多、推、虚、浮”等突出表现排查整改问题224个,制定整改措施271条。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读本2册,选择29个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9人,充分发挥以案说纪的警示震慑作用。

(二)突出民生导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对移交问题线索不及时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全区2016年以来79件扶贫领域案件进行复核;对全区14个贫困村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实施和市委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27个,已完成整改126个,1个持续整改中。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起46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40人,通报典型案例5起6人。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发放整改函5份,通报典型案例2起4人,公布3批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给予党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5人,同时问责相关镇街道责任人4人。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月行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力度,联动对接、形成合力。专项斗争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排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32件,查结31件,因涉黑涉恶问题处理5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件3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2人。

(三)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增加区委巡察机构编制1名,在全区抽选60名业务专长人员充实到巡察人才库。出台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实施方案,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2019年,完成4轮对17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延伸巡察村(社区)88个,同步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发现问题1041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完成对殷汇镇及所辖17个村(社区)专项巡察工作。

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23次,制发巡察建议书4份、工作提醒单32份,提出意见建议52条,清退违规违纪资金130余万元,对5个镇街道、2个区直单位的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梳理35个共性问题向区委作专题报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见真效。

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积极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13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和销号工作。协助区委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承担整改的23项具体问题制定了57条整改措施并全部整改完成。督促指导殷汇镇党委完成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梳理出6个方面17个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6个。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纠治“四风”驰而不息。紧盯重要节点和假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5次,处理40人;在全区开展“知敬畏、守规矩、正风气”吃喝风专项整治,对75名区管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抽查;对918名科级干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处理2人。充分发挥“多位一体”协同监督作用,8个成员单位共开展监督检查153次,发现问题线索37条,组织处理17人,清退违纪款33744元。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3人,通报曝光13起13人。

惩治腐败精准有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39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45件,同比上升7.48%;立案129件,处分139人,其中科级干部19人;采取“留置”措施5次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36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335人次,占比90.8%,同比增长23.6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扩展。加大反腐败协调小组配合力度,区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43件,立案42件。

案件查办质效明显提升。举办全区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培训,完善《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确保办案安全。编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办案参考文书》,设计印发填空式文书样式,解决办案文书不规范、审批不完善等问题。依照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审核把关基层案件61件,筑牢案件质量。分析研判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5份,督促相关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全面清理十八大以来全区758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纠正各类执行不到位问题66个,切实维护了党纪的权威。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以案示警课、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强化案件查办治本功效。

(五)推进体制改革,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对下级纪(工)委的领导。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修订《贵池区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更名工作,赋予监察职能和权限。在原有9个纪检监察组的基础上,增设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实现派驻监督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日常联系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程序和审批权限,督促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能。

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将全区21个镇街道、园区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定8项规范化工作制度,办结问题线索7件,立案1件1人,组织处理11人,中央纪委网站对我区协作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报道。向全区19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任命村(居)监察联络员208名,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

锤炼政治担当。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5次,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动力。不断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成立机关党总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

强化能力建设。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选调70余人次参加省市纪委专题培训班,抽调基层纪检干部20余人次参加跟班学习,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按时参加省党纪法规知识“半月一赛”活动,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压实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召开全区纪检系统述职会2次,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人。印发《区纪委监委机关“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就扶贫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假整改”问题责成3个镇街道纪(工)委作出书面检查,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更加严细实。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如,“两个责任”压得不够严实,一些部门对下属二级机构长期失管,导致二级机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监督检查手段单一,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的力度不够;部分镇街道纪(工)委办信办案滞后,自办案件数量少,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还不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不足,纪检监察干部不够年轻化、专业化,监督执纪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持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文明兴的现代化首善之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恪守政治忠诚。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扛牢监督责任,以有效的监督保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压实纪律规矩。加强对全区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全区干部作风实起来、硬起来。认真落实《贵池区党政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暂行)》,强化正向激励力度,为干事者撑腰鼓劲。持续开展“暖心回访”,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

(二)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加大直查督办力度,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后落实“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长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居)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严查基层“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惩不贷,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立足职责定位,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化排查。持续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织密基层监督网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协助区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压力传导,一级抓一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完善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区纪委监委述职和报告制度,细化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出台村(居)监察联络员管理办法。巩固和拓展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成果,整合运用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等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实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提升监督实效

加强同级监督。协助区委推进党内同级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区委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

强化日常监督。出台“小微权力”决策流程清单,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节点以及机关二级机构,围绕权利运行各个环节,推动职能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

增强监督质效。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推动“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加强指导督促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将建议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举,深入推进政治巡察

突出政治巡察。聚焦政治监督定位,高质量推进2020年度巡察工作,完成3轮对16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实现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适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着力提升巡察质量。

聚焦整改成效。落实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加强约谈提醒,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的协同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用好巡察建议,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六)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全力保障制度执行。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全力保障制度执行。

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做实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严实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扎实推进基层制度建设,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注重家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党组)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持续以案示警,深化警醒警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通报身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例,让“身边人身边事”反面典型真正起到教育、震慑和遏制的作用。

(二)持续以案为戒,从严对照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市区委要求,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尤其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检视问题全面精准、整改责任压实到位。

(三)持续以案促改,强化靶向整治。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持续加强监督、压实责任,推动基层减负走深走实,确保基层松绑不松懈、减负不减劲。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持续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建水平,以党建引领机关各项工作。分层分类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运用以案代训、以学代教、以老代新等方式,不断提升执纪执法专业水平。

(二)优化队伍结构。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选优配强补齐空编缺岗。关心、关怀、关爱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加大挂职锻炼、跨岗交流力度,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斗争勇气,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三)加强自我监督。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规范执纪执法措施审批流程,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持续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各镇村、社区等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精准落实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快查快结涉疫问题4起1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典型案例1起5人。下一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阶段性特点,紧紧围绕防境外输入、脱贫攻坚、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监督职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文明兴的现代化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阅读